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岗位设置方案
发布日期: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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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隶属于九江市城市管理局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60名(另周转使用编制167名)。

中心设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资产管理科、技术服务科、市政设施科、园林绿化科、水环境设施科、设施监审科、监控调度中心、公园广场管护所、景观绿化养护所、河湖绿地管护所、快速路绿化养护所、路桥设施养护所、人行道设施养护所、照明设施养护所、排水设施管护所、市政园林工程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及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

3、负责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行业发展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

4、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工作。

5、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防汛、排涝及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的应急抢险和园林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运营管理以及城市更新中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等市政园林工程和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7、为市城市管理局权限内市政园林审批事项的批后监管提供技术核查与服务保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有人员情况

中心现有在编职工221人。管理人员81人,副处1人,正科6人,副科21人,科员53人;专业技术人员85人,其中副高7人,中级38人,初级29人,员级11人。工勤技能人员55人,其中技师32人,高级工16人,中级工7人,初级工0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心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中心拟设置岗位总量221个,其中:管理岗位111个,专业技术岗位88个,工勤技能岗位22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5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建设工程系列(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市政公用工程)、林业工程系列(林业生态建设、林业技术推广),占专业技术岗的80%,共计70个;辅系列为农业系列(园艺、植物保护)、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计算机,占专业技术岗20%,共计18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1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其中:六级1个,七级6个,八级18个,九级86个。

1、六级岗位1个,名称分别是主任1名。

2、七级岗位6个,名称分别是副主任4名,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

3、八级岗位18个,名称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人、财务科科长1人、资产管理科科长1人、技术服务科科长1人、市政设施科科长1人、园林绿化科科长1人、水环境设施科科长1人、设施监审科科长1人、监控调度中心主任1人、公园广场管护所所长1人、景观绿化养护所所长1人、河湖绿地管护所所长1人、快速路绿化养护所所长1人、路桥设施养护所所长1人、人行道设施养护所所长1人、照明设施养护所所长1人、排水设施管护所所长1人、市政园林工程服务中心主任1人。

4、九级岗位86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总数8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0%。其中: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其中四级岗位2个。

2、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5个,七级岗位4个。

3、中级岗位3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10个。

4、初级岗位4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十一级岗位22个,十二级岗位2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其中: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三级4个,技术工四级9个,技术工五级8个。

四、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确保人员平稳过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国家、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对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向广大职工宣传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的重要性,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制定符合中心工作实际的岗位设置方案。

成立了由中心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综合科科长具体负责、相关职能科室组成的中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中心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综合科,将根据《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规定,精心组织,稳妥推进,确保中心从现有情况向岗位管理平稳过渡。

(二)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中心将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下发到各科室部门,让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

在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规定的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中心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研究制定岗位具体设置标准。

1、实施范围:全体在编人员。

2、主体岗位:以管理岗位为中心主体岗位。

3、岗位的比例:中心主体岗位即管理岗位占拟设岗位的50%,符合文件要求主体岗位必须达到50%的比例。中心管理岗位各等级比例依据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给本中心的机构编制职数确定。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设置主要根据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中心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主要参照设区市属的建设、地质、勘探、测绘类事业单位等级控制标准。

4、岗位的设置与聘用:按文件精神编制的“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中心工勤技能岗位均有现有人员与设置的岗位各等级不均或岗位不足的矛盾。为保证现有在册正式人员的利益,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严格控制岗位的聘用数量,根据市政事业的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5、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规范岗位管理,本单位相关岗位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周期根据工作实际、内控要求及廉政风险防控需要灵活确定,通过适时调整岗位任职人员,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监督制约,防范管理风险与廉政风险,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四)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相关表格。

根据本单位机构编制、职责任务、在册正式人员等基本情况,按照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意见和要求,确定本单位的主体岗位类别和岗位总量。根据岗位总量,参照相近行业等级控制标准,本着执行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及人员特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九江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

2、将岗位设置方案及相关表格、有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根据已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设置说明书,征求职工意见,经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审核。

4、公布已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集体讨论并公示。

5、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后,报市城管局、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并备案确认。

6、经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后,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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