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公园园中园公益活动开展工作方案 (试行)
发布日期: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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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挖掘南湖公园文化底蕴,盘活公园闲置古典建筑资源,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园林公共服务效能与公园文化品位,依托南湖公园园中园古典建筑场地资源,常态化开展公益性活动。为规范活动开展、压实管理责任、明确审批流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公益为民、文化赋能、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南湖公园园中园古典建筑独特景观优势与文化优势,常态化举办书画展、文创产品展、花卉展、艺术展、科普展、文艺表演等各类公益性活动。所有活动坚持非经营性、普惠性原则,不开展商业营利、招商售卖等经营类活动,以文化展览丰富市民休闲体验,激活公园文旅价值,打造我市公益性园林文化展示窗口。

二、活动基本概况

(一)活动场地

南湖公园园中园古典特色建筑,场地环境雅致、文化氛围浓厚,适配各类静态文化展览、艺术展示活动,具备开展公益展览的硬件基础条件。

(二)活动性质

公益性活动,现场无商业收费、无产品售卖行为,旨在传播传统文化、展示艺术成果、普及花卉园艺知识、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三)活动内容

常态化开展各类正能量、高品质公益展览活动,主要包含以下类别:

1. 书画作品展:面向社会文艺爱好者、书画协会、师生群体等征集优秀书画作品,开展公益展示、文化交流活动。

2. 文创产品展:展示本土特色文创、非遗手作、文化创意作品,传播本土文化特色。

3. 花卉园艺展:结合季节特色开展主题花展、精品绿植展,动植物科普展、普及园林花卉知识,提升市民园艺审美。

4. 综合艺术展:涵盖摄影、手工艺术、装置艺术等各类公益艺术展览,丰富公园文化业态。

5、文艺表演:接纳各类公益文艺团体、志愿服务队伍、文艺爱好者开展免费文艺汇演,节目涵盖歌曲、舞蹈、朗诵、器乐、传统曲艺等积极健康的文艺节目,丰富游园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园氛围。

三、活动准入及申报要求

有意向在南湖公园园中园开展活动的单位、团体或个人,须严格履行自愿申报流程,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布展、开展活动。

(一)申报主体

各类文艺团体、社会组织、院校机构、非遗创作者、文艺爱好者个人等公益性主体。

(二)必备申报材料

1. 《南湖公园园中园公益展览活动审批表》(明确申报主体、活动主题、展览内容、活动时间、布展范围、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 完整活动方案(包含活动背景、活动内容、布展布局、活动时长、安全保障措施、现场管护承诺、公益性质说明等);

3. 展览作品、展品清单及简要介绍(按需提供);

4. 安全责任书、场地环境卫生承诺书。

(三)硬性准入标准

1. 活动必须为公益性质,严禁现场商业推广、产品销售、收费体验等经营性行为;

2. 展览内容积极健康、弘扬正能量,符合公序良俗,无低俗、违规、涉密等不适宜展出内容;

3. 布展方式安全合规,不损坏建筑墙体、地面、门窗、园林设施,不破坏公园景观;

4. 活动全程自行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清扫、展品管护,活动结束后恢复场地原貌。

5.布展方承担展览所有费用。

四、审批流程

为规范活动管理、严控场地风险、压实层级责任,所有公益展览活动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原则上审批的活动开展时间每次不超过一个月,每个展馆只审批1家活动主体开展活动,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 主体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备齐全部材料后,正式向园林绿化科提交活动申请。

2. 基层征询:园林绿化科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征求南湖公园管护所意见,由管护所结合场地现状、管护工作、安全条件、活动适配性出具初步意见。

3. 科室初审:园林绿化科结合申报材料、管护所意见,对活动公益性、安全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教育培训课对活动内容、形式、标语等进行意识形态符合性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4.领导审批:经科室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复核后,最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5. 活动开展:审批全部通过后,由园林绿化科通知南湖公园管护所,申报主体对接南湖公园管护所进场布展、开展活动。

五、日常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场地管护保障

南湖公园管护所负责对园中园建筑场地、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维护,提前排查安全隐患,全程监督布展、开展、撤展全过程,杜绝设施损坏、环境破坏等问题。

(二)活动全程监管

园林绿化科牵头统筹各类公益展览活动管理,严格审核活动内容,南湖公园管护所常态化巡查活动现场,坚决杜绝违规经营、超范围布展、违规宣传等行为,确保活动全程公益、规范、有序。

(三)安全秩序管理

申报主体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人流管控、展品防护、消防安全工作,杜绝拥挤踩踏、展品损坏、火灾隐患等安全问题,活动期间服从公园管理人员统一调度管理,活动开展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申报主体承担。

(四)环境卫生管理

坚持“谁布展、谁负责、谁恢复”原则,活动全程保持场地整洁,禁止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垃圾、拆除布展设施,恢复场地原貌。

(五)信用评价管理

为强化活动主办方履约管理,规范公益活动秩序,建立参展(办)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对所有申请入园开展活动的团体、个人实行信用台账动态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参展(办)主体列入黑名单,取消参展(办)资格。

六、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园中园公益文化展览活动,有效盘活公园闲置文化场地资源,补齐公园文化服务短板,打造“园林+文化”特色公益服务品牌,既保护利用好古典建筑资源,又丰富市民休闲文化生活,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公共服务水平和城市文化形象。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规范推进。各相关科室、管护所要充分认识公益展览活动的积极意义,严格落实审批流程和管理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各项工作。

2. 从严管控,守住底线。始终坚守纯公益、非经营底线,严格内容审核、安全审核、场地审核,杜绝各类违规问题发生。

3. 精细管护,长效运营。建立公益展览常态化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常态化丰富展览业态,实现公园文化资源长效化、规范化利用。

八、本方案由园林绿化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8268410


                                  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2026年8月11日


南湖公园园中园公益展览活动审批表
)第

申办主体

联系人及电话

申办主题

活动内容

(包括:时间、活动内容、布展范围、活动主要方案内容等)

活动场地

(具体哪栋楼)

活动时间

2026年时至2026年

南湖公园管理所意见:

教育培训科意见:

园林绿化科意见:

管护中心分管领导意见:

管护中心主要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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