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事原则
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务实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做到主题集中、重点突出,讲求实效、狠抓落实。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局长主持(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召开1次,参会人员为局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或根据议题需要增加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列席人员。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及上级主管部门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中长期业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3.讨论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的有关重要业务工作请示和意见。
4.研究局行政办公、计划财务、规划建设、公园广场管理、绿地湖泊管理、管养督查、职工福利等相关事宜。
5.审定各种评比、评先评优、检查结果等。
6.审定局内部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7.研究决定其他需要办公会讨论的重要工作。
四、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办公室负责收集办公会议题,科室或基层单位提交办公会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确定,为充分发挥科室职能,基层单位需要上会研究的议题,事先提交书面材料报相关业务分管科室汇总,业务分管科室需调查研究或到现场核实,并提出意见及解决办法,并将议题报分管领导确定。最后由办公室汇总议题报局长审定。
2.会前酝酿。需提交办公会的议题有关事项需由分管领导与局长在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参加会议的有关科室会前对会议议题作好充分准备。
3.会议通知。办公室呈局长审定议题并确定会议时间,下达会议通知,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2天通知到与会人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文稿应由议题提出科室提前发给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参会准备。
4.会议讨论决策。讨论之前由议题提出科室汇报,分管领导补充说明,或由分管领导直接汇报,然后由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局长末位表态。
5.贯彻落实。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及时印发会议纪要,有关分管领导和科室(部门、单位)应抓好贯彻落实。
6.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对会议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执行落实情况应当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7.调整完善。及时了解掌握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必要时可以按照程序对有关具体事项予以适当调整完善,确保决策顺利实施。
五、相关要求
1.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严守会议纪律。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局长请假。局长办公会实行签到制度。
2.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记录,记录要规范,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报局长审定并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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