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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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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